|
一、外借图书
1、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可借阅图书3-20册,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,可续借一次;
2、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,读者可在流通处或在直接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。
3、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,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,可自己在网上续借,或持书到流通台办理续借手续。
4、图书过期、遗失、损坏等,均按《暨大深圳旅游学院读者借阅违规处理办法》执行。
二、馆内阅览
1、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。
2、读者未办借阅手续,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,否则按窃取书刊处理。
3、阅览室内开架书刊,读者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原处。
4、读者须遵守《暨大深圳旅游学院图书资料中心览室管理办法》。
三、特殊图书的借阅
1、阅览室现刊及期刊合订本不外借,如需复印,可凭借书证借出,当日必须归还。
2、本馆工具书不外借,读者可凭借书证在室内阅览。
四、视听资料的借阅
1. 本馆视听资料不外借,只在本馆视听室内使用。
2. 教师如教学需要外借,需办理借阅手续。
|